智淼消防主营:苏州进口国产探测器清洗,火灾探测器清洗,烟感探测器清洗价格,超声波清洗,光电、等离子探测器清洗,消防设备维修清洗、报价、检测、调试。
联系电话
探测器清洗

清洗中心

Products

电 话:4006-598-119

手 机:15262554119

联系人:卢经理

E_mail:18751140119@163.com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275号119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消防检测

消防检测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监控报警功能

发布时间:2019-06-09 10:20:32 丨 文章来源:http://www.tcq119.com/ | 作者:火灾探测器清洗丨 浏览次数:58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监控报警功能

4.3.1 监控设备应设专用的报警指示灯,在有监控报警信号输入时,该指示灯应点亮。
4.3.2 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10s内发出声、光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监控设备手动复位。
4.3.3 监控设备在监控报警状态下应具有控制输出,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4.3.4 监控设备应能实时接收来自探测器测量的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值,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值应可查询;报警状态下应能显示并保持报警值,在报警值设定范围中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4.3.5 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次有监控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4.3.6 监控设备应设专用的手动复位按钮(键),复位后,仍然存在的报警、故障灯状态信息应在20s内重新建立。
4.3.7 当监控设备接收到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在1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相应的火灾报警部位。

江苏苏州智淼探测器清洗厂家主营:进口火灾探测器清洗,国产烟感清洗,超声波清洗,消防设备维修清洗,光电、等离子探测器清洗,探测器清洗网址:http://www.tcq119.com/清洗服务热线:4006-598-119

清洗首页 | 关于我们 | 清洗中心 | 清洗报价 | 清洗新闻 | 清洗技术 | 消防检测 | 清洗维修 | 联系我们

扫码关注我们